根据《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吉林大学关于开展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业成绩核对和综合排名工作的通知》,吉林大学东北亚学院制定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选拔推荐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科学遴选,坚持有利于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发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选拔与推荐程序、过程和结果透明。
2.推免生选拔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将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二、组织领导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昊
副组长:李天籽 王彦军
成员:陈英姿 赵杨 张建政 贾琼
推免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赵毅博
成员:侯建明 王箫轲 孙赫阳 王悦溪(学生代表)
三、推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学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和委托培养的学生)。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科研潜质。
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风端正,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曾受过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前(日期以学校发布推免通知为准)处分已解除的,申报推免不受影响。
5.具备良好的体质健康水平。
四、成绩及排名要求
1.学生推免成绩由学业成绩与素质类项目加分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学业成绩是学生前三学年《培养方案》要求开设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含实践教学环节)的平均学分绩点(GPA),且全部成绩必须通过(大学英语课程中仅英语II、III、IV计入学业成绩,军事教育、体育成绩不计入学业成绩);素质类项目加分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参加竞赛获奖、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情况(素质类项目加分规则详见附录1)。
2.申请常规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申请“研究生支教团”推荐的学生,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3 及以上,允许曾有2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
3.学生学业成绩以其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重修、加分的成绩不参与计算。经教务处批准的缓考、补考成绩,按第一次考试成绩计算。
4.校际交流学生的学业成绩必须经教务处进行相应学分认定,且应不少于《培养方案》要求的全部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总学分的95%,其课程门数按实际修读课程门数计算(具体咨询教务处合作培养科)。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具体要求为,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 以上)。
6.学院按照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学院认定部分(科研成果、竞赛体系)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0.4平均学分绩点(GPA)(同类成果不累计加分,取代表作的最高加分计入推免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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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依据推免成绩统一进行综合排名。以本专业前40%的学生学业成绩作为选拔线,综合排名对应的推免成绩达到选拔线的学生具备推免的资格。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推荐的学生成绩排名要求相同。
8.综合排名时如有不能被推荐(如:违纪处分未被解除、自愿放弃等)的学生,不得将这部分学生剔除后重新排名,不得将未进入推荐范围的学生递补入围。
9.其他均参照《吉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五、推免名额分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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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国别与区域经济)专业的推免名额,原则上按照各国别方向平均分配。
如某国别方向出现空缺名额,在国别方向平均分配的原则下,由其他国别方向综合排名最高且具备推免资格者获得,如综合排名相同则按照学业成绩进行排名,位次高者获得。
六、推免工作程序
1.学院制定并公布推免工作方案实施细则,9月3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2.根据学校相关要求,确定参与推免成绩核算的限选课程,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3.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审核本学院全体学生学业成绩,所有学生学业成绩排名,明确标注准确的选拔线,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4.学院成立推免专家评审小组,按照年度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及加分标准,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素质项目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审核认定学生的学术专长,确定加分分值,素质类项目加分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5.核算所有学生推免成绩及其对应的综合排名,明确标注准确的选拔线,在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6.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及学院推免工作方案细则,学院按照学校下达指标进行推免名额分配。
7.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安排审核、备案和面试考核工作,国别方向平均分配原则下,依照推免名额人数的120%为限组织面试考核。
8.组织推免学生参加面试考核,考核通过确定最终推免人选名单,并上报教务处,同时学院进行人选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9.符合专项推免补偿计划、支教的学生经学院审核后将材料报送相关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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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3日
附录1:成人视频
本科生素质类项目推免加分标准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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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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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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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A加分上限及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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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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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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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
创业训练
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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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结题
优秀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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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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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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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换人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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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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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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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
(本专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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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论文发表当年适用的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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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区/A类 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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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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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区/B类 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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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5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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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区/C类 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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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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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区/D类 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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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5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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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赛获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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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学科竞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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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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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力队员
(限前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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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GPA/0.0975GPA/0.0925GPA/ 0.09GPA/0.09GPA/0.09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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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竞赛主办方发布的大赛章程中明确获奖人排序无先后 顺序的学科竞赛,获奖队员全部按照第 三名进行加分;
2.中间换人不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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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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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GPA/0.0875GPA/0.0825GPA/ 0.08GPA/0.08GPA/0.08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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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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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GPA/0.0775GPA/0.0725GPA/ 0.07GPA/0.07GPA/0.07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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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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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GPA/0.0675GPA/0.0625GPA/ 0.06GPA/0.06GPA/0.06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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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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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GPA/0.0575GPA/0.0525GPA/ 0.05GPA/0.05GPA/0.05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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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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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GPA/0.0475GPA/0.0425GPA/ 0.04GPA/0.04GPA/0.04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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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一等奖(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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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GPA/0.0375GPA/0.0325GPA/ 0.03GPA/0.03GPA/0.03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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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二等奖(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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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GPA/0.0275GPA/0.0225GPA/ 0.02GPA/0.02GPA/0.02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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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获得国家级奖项三等奖(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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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GPA/0.0175GPA/0.0125GPA/ 0.01GPA/0.01GPA/0.01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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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本科学生体育竞赛体系(高水平运动员、体育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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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生体协专项锦标赛或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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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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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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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项目前十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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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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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学生体育协会组织的专项锦标赛或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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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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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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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本科学生艺术竞赛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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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学校参加经认证的国家或省级专业类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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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艺术团骨干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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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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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入伍服兵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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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伍服兵役
退役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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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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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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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义务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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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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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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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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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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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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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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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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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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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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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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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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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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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国家级)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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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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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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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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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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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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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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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志愿服务大赛(省级)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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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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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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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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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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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思想政治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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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志愿
服务骨干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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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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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际组织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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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实习(实习的国际组织认定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主要国际组织名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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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以上(实习结束应有该组织证 明,实习录取和实习结项证明等,须在学校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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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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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同类成果中不累计加分,取代表作的最高加分计入推免综合成绩;
2.五大类别间的加分允许累加,但体育竞赛体系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GPA,其他学生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 0.4GPA;
3.加分后综合排名相同的学生,按学业成绩高低排名
4.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