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工作的通知 [重要]
校内文科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意见,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投标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课题原则及资助经费额度
1、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的研究内容主要围绕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着重突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走和平发展道路等,共37个研究方向。一般情况下,每个研究方向只确定一个中标课题。投标者要根据这些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题目。本次招标不受理自选课题投标。
2、根据中标课题的具体情况确定资助强度,一般为50万元左右。
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必须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2、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同期只能承担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而没有完成,或同期承担其他国家级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应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正高级或相当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课题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
4、要有居于国内领先水平、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人员相对稳定的课题组。主要研究人员要有必要的与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和充足的时间保证。
5.项目责任单位有开展研究工作必备的研究条件。
三、投标办法
1、投标者请下载并如实填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申请书》,标书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一式9份(1份原件、8份复印件)。
2、为了保证投标质量,每个单位最多只能申报1项,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投标工作,并填写《项目投标推荐表》。
四、投标评审书填写注意事项
1、“投标课题名称”须与200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方向一致。
2、“责任单位和合作单位”意见请各投标人所在单位按实际情况认真填写。
3、“研究经费”表内“咨询费”一项不得超过申请经费总额的8%,“管理费”一项填写5000元。
其它注意事项详见申请书内的填表说明。
五、投标时间
各单位科研秘书请务必于8月9日前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评审书》、《项目投标推荐表》一式1份及申请书电子文档报送社会科学处审核、遴选,遴选通过者,按社科处具体要求提交正式评审书。个人申报及不符合填表要求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房华 霍志刚 联系电话:5166117 13804351593
电子邮件:fanghua@email.crsp8.org
社 会 科 学 处
二ОО六年七月十一日
有关附件请在“校内通知”处下载。
(东北亚研究院转 2006年07月13日 22:07:06)